集团公司:“四步走”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展开

一是突出“关键少数”,层层签订责任书。及时传达了市国资委对国企监管会议精神,要求知晓并带头遵守相关廉政从业规定,并组织签订了《廉政谈话书》《廉洁从业承诺书》。同时向所属企业负责人颁发了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》,明确了所属企业一把手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。

二是抓住“关键部位”,主动下沉回头看。由分管领导带队,专门组织纪检干部深入所属企业,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,坚持发现的问题做到认真改、全面改,确保整改到位的不反弹。

三是紧盯“关键环节”,强化廉政风险防控。督促各科室、所属企业根据现有岗位,细化职责,重新梳理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点。同时,对招标采购、业务接待等关键环节,要求所负责的科室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。

四是注重“谈心谈话”,坚持抓早抓小。注重发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,将党风廉政谈心谈话的要求贯穿纪检监察的工作中,抓早抓小,防微杜渐,真正把中央纪委“党内监督体现在平时,把纪律挺在前面,从小处抓起、从日常抓起”的要求落到实处。